一、系统简介: “医疗紧急呼救系统”由呼叫中心和用户终端两部分组成。呼救中心接到用户求救时,计算机自动弹出用户信息(如:姓名、地址、电话、亲属电话、过敏史、病史等资料)并发出报警声音,医疗人员可对话机旁的病人jianting或喊话。即使病人不能说话,值班医生也可在第一时间内了解求救病人的相关信息,为抢救病人争取宝贵时间。 “用户终端”分两种:一种是由专用话机和两只可随身携带的无线遥控器组成。当用户出现紧急情况或身体异常需要救护时,只需按下遥控器的“紧急求救”按钮,呼救信息便会自动传输到呼救中心;另一种是“卫星定位终端”,用户只要配带此终端,不论身在何处,如有紧急情况,均可按下终端按钮,呼救信息同样会自动传输到呼救中心。呼救中心便可通过电子地图确定用户所在位置,从而有的放矢的实施救助。 医院采用该系统后能保证客户服务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便于发展新客户,固定老客户。 二、合作方式: 医院(以下简称甲方)与宝通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互惠利的原则,共同组建“医院医疗紧急呼救系统”,先期投资如下: 1、 呼叫中心投资9.8万元 2、 遥控拨号电话按50台计:50×380元=19000元 3、 卫星定位终端按50台计:50×1600元=80000元 共计投资:98000元+19000元+80000元=197000元 上述投资甲方先垫付50%即98500元,尔后再从发展的客户回收货款中逐步扣除,直至扣完98500元为止。 使用“卫星定位终端”的客户,每月收取20元服务费,甲、乙双方各得一半,上缴的卫星定位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使用遥控拨号电话收取的服务费由甲方自定,服务费全归甲方。 三、实施步骤。 1、乙方向甲方提供呼救中心计算机、接警处理卡、系统数据库等相关设备后,由甲、乙双方各安排一名专职负责人相互交流操作事宜,并建立检测、维护档案。 2、甲方自主安排主机设备的使用场所,操作人员及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并做好信息、数据的建立等工作,由甲方负责人监管客户信息和急救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流程及制度的制定。 3、乙方提供用户终端,由甲方负责保管出售并介绍终端的使用程序、功能等情况。 4、 用户购机信息输入此系统后,由甲方负责检测信息的输入情况,并定期要求终端用户检测终端的使用性能。 5、此项新业务开展后,由甲方负责此系统的宣传、媒体广告、营销策划等方案的制定与实施。乙方提供所需的宣传材料。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实施全额退货。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提出质疑,直至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 3、甲方有权在有条件下要求乙方对系统软件及性能进行改进。 4、甲方在前期推广过程中应进行有效的宣传,并以“为老年人办实事”为主题,在老年节及团体用户中开展促销活动。力争在一年内达到社会饱有量3000户以上。 5、甲方应注意保管系统主机,确保呼救系统正常发挥作用,并对系统主机的人为损坏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对系统主机进行定期检测。 2、乙方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应全额收回。 3、乙方须搞好用户服务,对甲方出售的产品实行无条件“三包”。 4、乙方应配合甲方搞好产品宣传,维护甲方声誉。 5、乙方应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转,出现质量问题应在两个工作日之内修复,并提供备用机。 6、乙方应无保留的将所有技术传授给甲方,从而确保对所有用户提供常年服务。 |